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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供电质量
包括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。
电能质量分电压、波形、频率三方面共五个标准:供电电压允许偏差、电压允许波动和内变、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、公用电网谐振、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
二、电能质量标准-供电压允许偏差
用电电压偏额定电压时,电气设备的性能受到影响。当电压降低时,白炽灯的发光率急剧下降;异步电动机定子、转子的电流显著增大,温度上升。当电压过高时,白炽灯的寿命将缩短,如电压比额定值高10%,其寿命将缩减一半。
《供电营业规则》规定,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,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(以电压实际值与电压额定值之差占电压额定值UN的百分数%)为:
(1)35kV及以上电压供电的,电压正、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%;
(2)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的,为额定值的7%
(3)220kV单相供电的,为额定值的+7%、-10%
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,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%。用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《供电营业规则》规定要求的,其受电端的电压偏差不受以上限制。GB/T12325-2008《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》规定,对于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,如果上下偏差同号(均为正负号)则按较大的偏差绝对值作为衡量依据。对电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,供电电压允许偏差由供电协议确定。
这里所介绍的供电电压正常情况下的允许偏差,不适用于瞬变状态和非正常运行状况。
至于用电设备额定工况的电压允许偏差则各自标准规定。